cnnic今天(2012年5月28号)发布关于修订并实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的公告 。

其中主要修改条款第一条:一、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增加。修订为“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即域名注册的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由此可见“.CN”和“.中国“这2个中国特色域名又重新开放个人注册。个人认为对于CN域名来说,想回到以前那个没禁止个人注册以前的、是世界注册量最大的国别域名的时代可能比较难。因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毕竟它曾经伤了不少站长的心。

By bin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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